资助事项
	对企业获得国家级奖项、称号等,给予奖励。
	
	资助标准
	首次获批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,奖励200万元。
	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,奖励100万元;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,奖励50万元。
	对获得科技部“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”总决赛优胜项目的单位,奖励100万元。
	获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,奖励50万元。
	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	
	申报条件
	1、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。
	2、获得奖项或称号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。
	
	申报材料
	1、营业执照。
	2、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证明文件。
	
	
	申报指南  样表下载  指南解读 
	
	
 
                
	资助事项
	对企业获得国家级奖项、称号等,给予奖励。
	
	资助标准
	首次获批为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,奖励200万元。
	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的企业,奖励100万元;首次获得中国质量奖提名奖的企业,奖励50万元。
	对获得科技部“全国颠覆性技术创新大赛”总决赛优胜项目的单位,奖励100万元。
	获评为国家级绿色工厂或绿色供应链管理示范企业,奖励50万元。
	获得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,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。
	
	申报条件
	1、申报主体为注册在张江示范区内的企业。
	2、获得奖项或称号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间。
	
	申报材料
	1、营业执照。
	2、获得荣誉称号或奖项的证明文件。
	
	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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